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文件
中室协〔2013〕11号
关于协会成立25周年开展表彰活动的通知
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,本协会各分支机构,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及有关单位:今年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5周年。25年来,我国室内装饰行业迅猛发展,取得了辉煌成就。为庆祝协会成立25周年,鼓励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作出突出贡 献的单位和人士,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广泛开展表彰活动。本次表彰由“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5周年表彰”和协会两年一度 的“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”一并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“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5周年表彰”奖项
1.中国室内装饰行业突出贡献奖。
2.中国室内设计功勋成就奖。
3.中国室内设计卓越成就奖。
4.中国室内设计教育贡献奖。
5.中国室内设计传媒奖。
6.中国室内装饰行业推动奖。
7.中国室内装饰行业优秀协会。
二、“2013年度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”奖项
1.全国装饰工程金奖(评选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使用的装饰工程)。
2.全国装饰优质工程奖。
3.全国装饰优秀设计奖。
4.全国室内装饰优秀设计机构。
5.全国室内装饰优秀企业。
6.全国装饰绿色优质材料。
7.全国优秀室内设计师。
三、报送与表彰
各地方协会和相关组织根据表彰方案和评选办法(附后),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申报资料报送至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。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将于2013年12月“中国室内设计周”期间,在北京隆重举行表彰大会,颁发奖牌、证书。
四、联系方式
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
联系人: 宋昕 王东明 苏杭 邮 编:100044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C座803室
电 话:010-88312032 88312052 传 真:010-88312089
邮 箱:cida1988@126.com 网 址:www.cida.org.cn
附件:1.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5周年表彰方案
2.全国装饰工程金奖评选办法
3.全国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
4.全国装饰优秀设计奖评选办法
5.全国室内装饰优秀设计机构评选办法
6.全国室内装饰优秀企业评选办法
7.全国装饰绿色优质材料评选办法
8.全国优秀室内设计师评选办法
二○一三年七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