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奖项设立与表彰对象
(一)中国室内装饰行业突出贡献奖。主要表彰在行业和协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。包括各地方协会及相关组织工作人员中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同志。各地方协会或相关组织限推荐1至2名。
(二)中国室内设计功勋成就奖。主要表彰从事室内设计工作20年以上,成就显著、社会影响较大的资深权威专家。
(三)中国室内设计卓越成就奖。主要表彰在室内设计界成就突出、知名度较高、对我国室内设计发展贡献较大的设计师。
(四)中国室内设计教育贡献奖。主要表彰为我国室内设计教育、人才培养、学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。
(五)中国室内设计传媒奖。主要表彰室内设计领域具有专业性、公信力、影响力,为推动我国设计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媒体。
(六)中国室内装饰行业推动奖。主要表彰为推动我国室内设计、室内装饰行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,热情支持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,具有广泛影响的单位和人士。
(七)中国室内装饰行业优秀协会。主要表彰在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方面业绩突出的各地方行业协会。
二、评选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对入选者必须坚持标准。除上述各表彰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外,所有入选者还必须符合下列共同要求:1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无违法侵权行为。2事迹真实,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参选。
三、产生办法
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和相关组织初选后向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推荐。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组织专家评定并公示后确定受表彰者。各地方协会和相关组织请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推荐表(附后)报送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。
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5周年表彰推荐表
推荐奖项 | □中国室内装饰行业突出贡献奖 □中国室内设计功勋成就奖 □中国室内设计卓越成就奖 □中国室内设计教育贡献奖 | ||||
地 区 | 姓 名 | ||||
性 别 | 出 生 年 月 | ||||
单位与 职 务 | |||||
电 话 | 手 机 | ||||
传 真 | 邮 箱 | ||||
地 址 | |||||
简 历 | |||||
主要事迹 和曾受奖励 | (可另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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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单位 意见 |
盖章: 日期: |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意见 |
盖章: 日期: | ||
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5周年表彰推荐表
推荐奖项 | □中国室内设计传媒奖 □中国室内装饰行业推动奖 □中国室内装饰行业优秀协会 | |||||
地 区 | ||||||
单位名称 | ||||||
法人代表 | 联系人 | |||||
电 话 | 传 真 | |||||
邮 箱 | 邮 编 | |||||
地 址 | ||||||
简 介 | ||||||
主要业绩 | (可另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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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单位 意见 |
盖章: 日期: |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意见 |
盖章: 日期: |